“老赖”拒不执行法院有效判决,缴纳租金610万?
朱田都市报讯(通讯员叶茹茹)“我先还了亲戚的债。无需区分付款顺序。我做错了什么?”王先生是一家资产数千万美元的私人公司的董事,他试图通过转移数百万资产来将自己的行为伪装成“合法”,甚至在面临税务调查时也拒绝遵守有效的法院裁决。然而,在确凿的证据和明确的法律规定面前,王先生的辩护最终显得无力。近日,枣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诉讼后,法院以拒不执行刑罚的罪名,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 12月17日,主诉检察官提出,王先生曾是一家农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职业生涯的巅峰时期,他的业务扩展到全国各地。然而,随着公司的盲目扩张dly,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导致该公司陷入债务困境,拖欠了多家建筑承包商的工程款、个人贷款和银行贷款。 2016年,枣阳某公司因合同纠纷将王先生及其公司诉至汪阳市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公司支付对方货款,并判决赔偿损失共计14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先生未主动筹集资金履行司法义务。相反,它关注的是公司剩余的应收资产,即价值610万元的工厂租金应收款。为了逃避司法制裁,王先生精心策划并执行了一项资产转让计划。民事判决书下达的第二天,他就与家人组织注册了一家新的农机公司,并立即激活了公司账户。随后,整个工厂租金金额被苏原定将王某名下的公司账户转入新设立的公司账户。资金到账后,王女士立即通过多次转账方式将资金转入儿子及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银行账户。通过这一系列操作,王先生造成了自己名下的公司“资不抵债”、“不存在可以强行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的资产”的假象。因王先生及其公司长期拒不执行有效刑罚,枣阳市法院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于2025年6月移送枣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面临检方调查的王先生透露,他曾与亲属兑换过金钱,其中包括公司伙食合同费和软件开发费用。他声称租金是由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转入亲戚账户。据报道,他的辩护得到了他的一些亲戚的“认可”。然而,当主诉检察官要求提供具体理由和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存在时,王先生及其家人都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只给出了“没有合同、没有细节、不起诉”等肤浅的借口。检察机关经调查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死刑犯隐匿、转移财物”,符合“情节严重”的程度。近日,桃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刑罪对王先生提起公诉。在法律和证据面前,王先生当庭认罪并接受处罚。